天柱县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7314份
天柱县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严肃换届纪律,最近出台《天柱县宣传中纪委、中组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义务监督员和考察员制度(试行)》,聘请50名素质好的在职或曾担任过科级职务的干部,和100名县直干部、非党员干部、退休老干部及“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干部工作义务考察员或监督员,对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面监督督查,全县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7314份。
天柱县干部选拔任用及换届选举纪律工作,力求民主大众化。以《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为准绳,召开“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培训会。全县共培训“两代表一委员”2100人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9610余人次;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等单位人员组成换届纪律宣讲工作组,下乡宣讲《选举法》、《组织法》、纪检监察和基层组织工作等,培训镇村干部群众达2300余人次,实现换届纪律宣传全覆盖。
天柱县换届选举选人用人纪律工作,信息全面公开化,该县县委每批次干部调整前后,都及时对外发布情况,将岗位缺额,选拔方式,任用内容,以文件或公告形式,公示到专栏、报纸、电视和网络上等;召开新闻发布会,把条件、时间、程序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为进一步将纪律信息大众化,该县把“5·17·5”编成手机短信,发给县、乡镇、村干部等20315条。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乡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发放换届纪律小册子6000多份。
为使换届选举工作民主、公开、公正、合法,预防绚私舞弊行为,天柱县严格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全县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7314份,其中,县委管理干部签定775份,村干部签定916份;成立干部工作义务监督员队伍,每次开展干部工作都邀请义务监督员参与,增强考察与监督职能,确保干部工作的稳妥、客观公正。对违反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选人用人的,瞒报、假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龙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