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视频-图片-专题-人才-求职-招聘-房产-本地通-购物-旅游-景点-百姓呼声-消费指南-黔港推荐专题-互动圈圈

岑巩县民间散存大量“锦屏文书”(图)

 


    日前,岑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云、档案局局长潘伯岑、党史地方志办主任洪徳木等人在该县民间调研时,发现了大量仍保存完好的“锦屏文书”。从已发现的时间上看,这些“锦屏文书”产生于明、清至民国时期。

    “我们村家家都有这些契约,有的一家就有一百多件。”羊桥乡杨柳村中寨组62岁的村民杨洪解自豪地说。笔者在杨洪解家里看到保存有单张契约56张,均为山林土地分割契约,产生年代最早为咸丰九年,最晚为民国二十八年。

    在大有乡木召村白果树组57岁的村民刘德榜家里,保存有单张契约3张,山林土地分割契约123张,产生年代分别为乾隆二十一年和嘉庆七十九年。在该乡凉水井村黄秀冲组73岁的村民洪乃金家里,保存有山林土地分割契约86件,其产生年代最早为光绪年间,最晚为民国38年。

    “这些契约就是‘锦屏文书’,很珍贵,可惜发现得太晚了,我们应及时采取措施抓紧抢救”。4月28日,王文云在洪乃金家里,双手摸着眼前这些宝贵的文书,兴奋而又激动地说。“这些珍贵的文书不论村民如何当作宝贝都不安全,只有把它征集进馆才安全、才放心、才是最好的保护、才是对历史负责。”

    据了解,“锦屏文书”是明、清至民国时期,以贵州省岑巩县(古名思州)、锦屏县、黎平县、天柱县、三穗县、剑河等县以及湖南省靖州、会同、洪江等县市为中心的各族群众在500多年的山林、土地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大量契约、账簿、乡规民约等原始记录,是该地区人民长期从事以农林生产为主的社会实践活动,及其生存、发展的社会关系历史面貌的原始记录。对于研究明、清至民国时期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状况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

    据潘伯岑介绍,该县11个乡镇民间都散存有“锦屏文书”,从目前已知晓的情况估算至少散存有2万件。目前正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调查散存在民间的“锦屏文书”的面和量,然后报送省、州相关部门争取项目支持,尽快开展抢救和保护。(杨政权 潘伯岑)

 


尚无数据

尚无数据

尚无数据

尚无数据
我要评论】 【我要订阅】 【我要投稿】 【我要纠错】 【字体: 】 责任编辑:许世芳
404 error page
鍙兘鏄鍒犻櫎浜嗭紝涔熷彲鑳芥槸鎮ㄨ緭鍏ョ殑缃戝潃涓嶅銆傝灏濊瘯璁块棶棣栭〉
网友评论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分类信息
新闻图片推荐
404 error page
鍙兘鏄鍒犻櫎浜嗭紝涔熷彲鑳芥槸鎮ㄨ緭鍏ョ殑缃戝潃涓嶅銆傝灏濊瘯璁块棶棣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