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工为名诱骗强迫5名少女卖淫 2榕江人各被判12年
本港讯(记者 姜秀波) 日前,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两个榕江人以招工为名诱骗强迫同乡5名少女卖淫,被福建连江法院以强迫卖淫罪,依法一审宣判,各判处吴、刘有期徒刑12年。
据悉,被告人榕江县的吴文昌、刘敦珠今年1月底将5名少女从榕江县骗至福建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其间以言语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逼迫5名被害人在颜岐村的按摩店卖淫,在海峡都市报记者的协助下,2月11日连江县公安局坑园派出所成功解救了5名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