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新婚7个月的儿子,被一名治安巡逻队员一刀刺死。日前,在当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杨政运有期徒刑12年。
据了解,2004年9月11日晚,被告人杨政运电话邀其女性朋友杨某去看演唱会。当其驾车来到约会地点时,见杨某与受害人段春龙神态亲密地闲聊,当即醋意大发,冲下车与段发生争吵。几经拉扯,杨政运拔出随身所带的弹簧刀,向段的左胸口一刀刺去。见段中刀倒地,杨政运便驱车潜逃,段春龙经县医院抢救无效于9月19日死亡。
杨政运系天柱县凤城镇治安巡逻队队员,案发后当地警方很快便确定了其犯罪嫌疑。面对新婚7个多月的儿子死亡、凶手畏罪潜逃的情况,段春龙的父亲一怒之下,带人将刚做完尸检的儿子尸体从县医院抬出,直接搬到杨家一门面中。尸体停放7天后,在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调解下,段家将死者抬出门面下葬。
这一判处结果引起了争论。目前,段家以量刑过轻,向黔东南州中院提起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