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朋友之邀赴宴 突发疾病死亡 谁之过?
据介绍,2005年1月28日下午,张军的朋友杨昌金邀约张军及王军、马毅、齐学武等 到个体老板沈贵平开的饭店吃饭。期间,王军和齐学武因有人打电话而中途离开了。次日上午10点钟,饭店的服务员发现张军倒在饭店的桌子边,就拨打120急救,医生来后确定张军已经死亡。经过法医鉴定,张军因急性胰腺炎导致死亡。
事发后,张军的亲人于2月28日将饭店老板沈贵平及杨昌金等5人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沈贵平赔偿10万余元;判令杨昌金等4人赔偿3万余元。
凯里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军系因病死亡,本案被告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在庭审中沈贵平自愿补偿1万元给原告,应该允许其作出适当补偿,据此作出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