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特约记者 刘荣廷)锦屏一男子,因找不到酒菜,遂产生毒死妻子的念头。11月13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秀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进行了公开审理。
2004年7月7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刘秀成与其妻在自家中请人吃饭,刘秀成喝半斤多酒后,即上山割草。其妻怕刘秀成醉酒后还要喝,于是在收捡碗筷时将吃剩余的菜和酒收藏后便上坡做活去了。当天下午4时许,刘秀成割草回家后欲喊其堂兄到家吃饭,因找不到酒菜遂产生毒死龙兰叶的念头,便进客房将其儿子购来打稻虫的“敌敌畏”毒药倒入高压锅内饭中,企图将龙兰叶毒死。晚上7时许,其妻干活回家,正准备装饭吃时,龙的侄女闻出饭有毒药的味道,其妻即停止食用,没有造成伤亡后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秀成无视国家法律,因琐事而产生杀人恶念,在主观上存在剥夺他人性命的故意,客观上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刘秀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庭审中,被告人刘秀成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