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购买一件衣衫,多次与服装店主谈价未果,遂作下惊人举动――
十七岁少女露凶颜 残忍杀害女店主
顾松 吴如雄 摄影报道
作案后,其穿上最终用暴力手段获得的这件心仪已久的红色上衣,镇静自若迈步离去
4月17日,黔东南州雷山县法院受该州中级法院委托,向因服装店女老板不肯降价卖一件上衣给自已,而将其残忍杀害的17岁女中学生小萍(化名)送达了判决书,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接到判决的小萍及其家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图片:小萍的作案工具背包和“羊角锤”。
当日,距小萍18岁生日还差两天,身在囹圄的她又一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女老板倒在“羊角锤”下
去年10月24日下午3时许,雷山县丹江镇综合市场走进了一名背包的少女。少女边走边嗑着瓜子,径自走进了位于市场拐角处的某号服饰店。少女名叫小萍,在该县某中学读初三。“接连两天,她已经多次走进这家店铺啦。”附近店家回忆道。

图:收缴后法院归还给死者丈夫的700多元被抢现金上还沾着血迹,丈夫一直揣在身上没用分文(图中人物为死者丈夫陈某)。
小萍的眼光在挂在店中的一件待售的红色女式高腰上衣上停留一会儿后,大方地拿出瓜子坐下与女店主潘某边嗑边叙。就这件喊价不到40元的衣服与女老板谈价,“28元卖不卖?”回答:“不卖,价太低了!”
过了一会,趁店中无他人女店主潘某转身之际,小萍从挎包中迅速摸出一把“羊角锤”(指榔头,当地俗称,见图),一声不吭照潘的头部狠狠砸下一锤,顿时将潘某击倒在地。接着,小萍又抡起“羊角锤”连续向潘的头部、面部等部位猛击了25锤……
见潘某已无生息,小萍将“羊角锤”丢弃在店中水槽内,从潘身上掏走700多元现金及小灵通手机一部,然后从容地穿起这件红色高腰上衣,镇静自若地迈步离开店铺。
事发时由于市场内人流稀少,该店铺又处在相对僻静处,店中所发生的一切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图:死者丈夫如今还在这爿发生过血案的服装店经营
事后,经法医鉴定,倒在血泊中的潘某因颅骨粉碎性骨折、颅脑开放性损伤死亡。
少女另有劣迹
“很难想象乖巧的小萍会做出这样惊人的举动。”办案民警说。案发后,周围店铺提供了曾有一学生模样的女学生最后离开该店铺的线索后,警方迅速展开侦破,并将目标缩小至县城学校有劣迹记录的学生中进行排查。很快,将小萍列为了重大嫌疑对象。次日晨,民警在街头发现了小萍,遂将其带回警局询问。
当佯装镇静的小萍最终坦白交代其作案经过时,办案民警们都为之震扼。

图:小萍美丽的家乡开觉村。
据了解,小萍为了那件心仪已久的红色上衣,两天来已多次到过潘某的店铺讲价,始终与潘“谈不拢”。案发当天,小萍到街上买了一把“羊角锤”,放进背包里,再一次来到服装店与潘某谈价钱,以了确她“梦寐以求”的心愿,未果后便露出了凶相。之后,穿上那件最终使用暴力手段获得的红色上衣,小萍离开该市场。
法院还查明,一个月前的9月22日晚7时许,小萍还持尖嘴钳、手电筒,窜至雷山某中学女生宿舍3楼4号、5号、8号、9号、10号寝室以及4楼3至11号寝室,盗窃得现金105元及相机、饭票、电字词典、复读机等价值708元的财物。
因而,在一审判决中,法院除以小萍犯抢劫罪判刑外,还以其犯盗窃罪两罚并处。
父母眼中的“乖乖女”
“她是个乖孩子,我们做梦都没想到她会杀人。”昨天,在小萍的家乡雷山县西江镇开觉村,老实巴交的父亲喃喃地对记者说。

图:红圈处为发生血案的服装店。
据父母亲介绍,小萍是家中的独身女,性格内向孤僻,从不惹事生非,虽家境并不富裕,但自小“她需要什么我们都尽量满足她”。到县城读书后,其衣食住行除家里补贴一点,其余的都由她在县城工作的大哥负责。
父母所说的记者先后在小萍的老师和同学中得到了印证。老实、内向、乖巧、成绩过得去,这是师生给她的良好评价;爱面子、好穿着、想做什么都想方设法去做,这是给她的另一种评价。“也许是家人对她给予过多的溺爱造成了她今天的结局吧。”一民办案法官如是说。在庭审中,小萍曾多次流下悔恨的泪水。
据悉,案发后,死者潘某的家人还向法院提取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一审法院支持了64886元的请求,判令小萍的监护人(父母)予以赔偿。可举债度日的父母除此前东拼西凑了7000元赔偿死者的安葬费外,目前暂无能力给付了。
然而,失去母亲潘某的两个不满10岁的儿子,仅靠其父继续开这爿店铺卖低档服装度日,生活过得也挺艰难。“当初这爿小店是我们夫妻俩用借来的280元起家的。”死者潘某的丈夫说,为人谦逊的妻子曾是家里的顶粱柱。
法院:未满十八岁 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死,劫走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且后果特别严重,手段极度凶残,罪行极其严重。虽然其归案后坦白认罪,其亲属亦自愿代其赔偿被害人的安埋费,具有一定的悔改表现,但不足以应对其从轻处罚。
尽管如此,鉴于小萍系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法定必须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为此,一审法院黔东南州中级法院依法对小萍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