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恢复工作 伪造国家公文领刑2年
本港讯(黄大河 特约记者 刘荣廷)锦屏一男子,因违反计生政策,被开除公职,为“平反昭雪”,自己伪造国家公文。2006年4月4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判决,被告人范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被告人范某某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于1994年4月被开除公职。此后10余年间,范某某先后向县、州、省政府及国家计生部上访,要求为其恢复工作,但未得逞。2005年7月范某某在贵州省公文报刊上看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印章后,就心生一计,把印有印章原样的一页撕下保存。2005年8月,被告人范某某到深圳找到办假人员,通过讨价还价花500百元钱从办假人员手中买得按其意思和保存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印章样稿而伪造的五份主要内容为决定恢复其工作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2005年9月6日15时许,被告人范某某窜至贵阳市云岩宾馆,用该宾馆台前的传真机将伪造的公文传给锦屏县人民政府,敦促锦屏县人民政府为其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