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的悲哀:伤人后 “我以为被拘留就没事了”
本港讯 (特约记者 李宏昌)5月15日,记者从雷山县法院获悉,该院一法官在处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时,被告竟称:“我以为被拘留就没事了,协议达成后一直也没有人来向我要钱。”
雷山县大塘乡新塘村56岁的村民任某,文盲,农民。2005年12月31日上午,任酒后与他人发生口角,在双方互相拉扯中任将他人推倒,他人滚下8米路坎造成他人住院半个月,经鉴定为轻微伤。当地派出所给予任行政拘留15天。后经当地派出所主持双方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任表示愿意赔偿对方医药费等1500余元损失。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以任不赔偿医药费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法官将对方诉状及开庭传票送达任时,任才恍然大悟:“我以为被拘留就没事了,协议达成后一直也没有人来向我要钱。”经法官认真做思想工作,任某愿意立即赔偿对方1500元损失承担诉讼费。法官电话把该情况原告,原告表示如果被告赔偿,自己愿意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