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又有“4宝”被国务院核定为“重保”
本港讯 (记者 姜秀波)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黔东南又有“4宝”被国务院核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悉,此次公布了国务院核定文化部确定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080处,以及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106处。
黔东南入选的“4宝”分别是:
735 Ⅲ-438 旧州古建筑群 明至清 贵州省黄平县
1047 Ⅴ-174 黎平会议会址 1934年 贵州省黎平县
1052 Ⅴ-179 和平村旧址 1941~1944年 贵州省镇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