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日凌晨5时许,锦屏县三江镇艺兴服务部401号房发生一起凶杀案。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死者杨彩完,女,35岁,天柱县注溪乡人,系被他人用钝器多次击打头部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专案组通过紧张有序的侦查工作,获取了锦屏县河口乡文斗下寨村村民姜高宏姜高宏涉嫌犯罪的有关证据,10月11日将准备外逃的姜高宏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姜高宏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06年6月,姜高宏在嫖宿中与杨彩完认识后,先后两次借款4000元给杨彩完,后多次催要未还;2007年10月2日晚,姜高宏持铁锤到艺兴旅社401号房找杨彩完归还借款,同宿中,二人为此多次发生争执。10月3日5时许,仍为归还借款一事争执。争执中姜高宏持事先准备的铁锤多次击打被害人杨彩完的头部,致杨当场死亡后逃离现场。同时姜高宏还交待了在锦屏县两起抢劫杀人案件和盗窃耕牛10余起的案件以及在江苏、浙江等地的抢劫杀人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