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一女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将自己承租的房屋“卖给”他人,日前,这名女子被凯里市法院一审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今年7月20日,镇远县人杨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和房产证,通过凯里市某房屋置业公司,以房屋买卖的方式,将自己承租的凯里市韶山南路某综合楼6层A座房屋一套“卖给”赖某,骗得现金10000元。 (金先根 吴如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