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0项,扩展项目147项。
我州新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12项,16个保护点,分别是:《仰阿莎》(黔东南州)、《珠郎娘美》(从江县、榕江县)、《苗族贾理》(黔东南州)、《苗族飞歌》(雷山县)、《苗族芒筒芦笙》(丹寨县)、《苗族织锦》(麻江县、雷山县)、《枫香染技艺》(麻江县)、《瑶族医药(药浴)》(从江县)、《苗族医药(骨伤、蛇伤疗法、“九节茶”药制作工艺)》(黔东南州、雷山县)、《侗族医药(“过路黄”制作工艺)》(黔东南州)、《苗年》(丹寨县、雷山县)、《苗族独木龙舟节》(台江县)。扩展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共11项18个保护点。分别是:《侗族大歌》(从江县、榕江县)、《多声部民歌<苗族多声部民歌>》(台江县、剑河县)、《苗族芦笙舞》(雷山县、榕江县)、《苗族铜鼓舞》(雷山县)、《苗族剪纸》(剑河县)、《苗绣》(凯里市)、《苗族泥哨》(黄平县)、《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从江县、黎平县)、《苗族银饰制作技艺》(黄平县)、《侗族萨玛节》(黎平县)、《苗族服饰》(剑河县、台江县、榕江县、丹寨县)。
据悉,贵州省本次入选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的项目共22项,30个保护点,黔东南州均占全省的54%,省扩展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项目16项,31个保护点,黔东南州占全省的69%和58%。
(州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