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节能灯替换白炽灯可获中央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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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8-1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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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讯 为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专门下发了文件,并拨出专项资金进行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黔东南将得到补贴节能灯10万只。
我州的城乡居民和企业使用节能灯替换白炽灯可以获得中央财政补贴,其中,居民可获50%补贴,但须以社区或行政村为购买单位。企业则可以获得30%的中央财政补贴。
省经贸委(省政府节能办)、省财政厅对各市(州、地)对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数量在我省进行了分配:贵阳市80万只、遵义市20万只、六盘水市20万只、安顺市20万只、黔东南州20万只、毕节地区10万只、黔西南州10万只、黔南州10万只、铜仁地区10万只,全省共200万只。
根据《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分别按中标协议价格的30%和50%给予补贴。大宗用户是指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宾馆、商厦、车站、机场、道路等采用照明产品集中的场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节能服务公司可视为大宗用户;城乡居民用户是指以社区或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用户。
(吴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