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不让人,9月19日下午18时5分左右,一名男孩被面包车擦伤。
9月19日下午18时5分,在韶山南路斑马线(原花鸟市场)处,一名男孩过斑马线时被一辆面包车擦伤,司机感觉碰到人了停下车子查看,见小孩伤势并无大碍,便驰车而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公路,应当停车让行。
可是那辆面包车司机在交通指示灯显示绿灯了以后,仍然继续前行实在是让人不能理解。交警提醒,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自己系上“安全带”,做到真正的出行无忧。
(杨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