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债务 将工资“虚假抵押”被揭穿
近日,一起被法院两次裁定中止执行的借贷纠纷申诉案,经黎平县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法院在执行程序上确有错误,遂提出纠正中止执行的建议并得以采纳。至此,这起被拖了四年多的执行案得到解决。 据悉,2000年11月,徐某向石某借来9万元购车款。到期后,徐某仅归还部分贷款,尚欠石48500元。后,徐某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绝偿还。2004年3月,石某向黎平县法院起诉,县法院审理后判令徐某归还欠款及所生利息,但徐某未履行义务。随后,石某两次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分别以“徐某夫妻离婚案涉及共同债务分割正在审理”、“徐某无财产可执行”为由,下达中止执行裁定书。 此后,石某又向县检察院申诉,要求监督法院执行。县检察院查明,徐某为躲避债务,慌称已将他在单位的工资抵押给他人,所提供的材料系虚假材料。法院调查采信,最终下达扣留徐某每月部分工资,以偿还欠款的裁定书。
(石锦通 吴正国 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