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设银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本港讯 近日,黄平县浪洞乡湾溪村及邻近的瓮安县五名村民,自发给黄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送来一面书写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大红锦旗,衷心感谢该局经侦大队及时侦破毛某、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村民们追回一万二千余元“存款”。 据介绍,2008年4月1日,黄平县经侦大队接到浪洞乡派出所移送的一起关于浪洞湾溪村村民经济纠纷,经受理初查,发现该案件并不简单,而是一起长达十二年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即立案侦查。 通过侦查查明:1996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毛某(男,黄平浪洞乡人)、钱某(男,黄平浪洞乡人)、刘某(已死亡)等人非法成立“湾溪村储金会”,并谎称该储金会是经上级批准的合法组织,存款有保障,同时以年息为36‰的高利润为诱饵,诱骗群众来存款。犯罪嫌疑人把吸收来的存款以年息60‰的高利贷发放给其他村民,从中获取利润。其间三人共吸收存款142050元,涉及到存款户91户,发放出去的贷款171468元,涉及到贷款户305户。该组织因不合法,经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发放出去的贷款收不回来,无法兑现存款村民的取款,成立不到两年便破产了。存款村民为了追回血汗钱,无数次找犯罪嫌疑人讨还未果,而犯罪嫌疑人为了追回“贷款”,无数次的上门讨要,各种办法都用尽了,也未能奏效。当地村民为此纠纷不断,严重影响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经过缜密侦查获取重要证据后,立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款物及非法所得依法追缴,还在查实的基础上清退了无辜群众的存款。
(唐光新 熊茂光 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