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就业登记?
个体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在其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凭以下材料到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填写《登记表》,办理就业登记,申领《登记证》。在户籍地就业的本省城镇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在户籍地就业的本省城镇户籍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城镇常住地办理。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②初次申领《登记证》须提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③个体经营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④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