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的主要就业目标任务是什么?
目标: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重点做好进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国有、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以及失地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增强就业的稳定性。
任务: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数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力争从2009年起,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5000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200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2900人,转移农村劳动就业45000人;培养扶持创业带头300名以上;就业转失业率同比增强控制在1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