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果然与女儿“吃空饷”无关
荆楚网评论 19日,重庆万州区纪委对“官二代吃空饷两年”一事作出处理:当事人李果未经批准擅自离岗2年已构成旷工,按规定进行辞退;李果在万州驻京联络处工作期间所领取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全额清退;责成万州驻京联络处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区纪委同时将对万州驻京联络处负责人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责任进行调查。(2月19日华龙网)
吃空饷2年,仅仅是退钱、辞退了事。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如此低廉的违法违规成本,会不会引发更多的人来效仿?如果没有媒体曝光和舆论倒逼,我就继续快乐地把空饷吃下去;即便事情败露了也没啥,糊弄一下就过去了,伤不了一根毫毛。
从常理上来说,“李果事件”已然闹得沸沸扬扬,如果不进行一点“责任追究”显然是说不过去的。于是乎,纪委煞有介事地表示要“对驻京联络处负责人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责任进行调查”了。出现这样的丑闻,联络处在管理上当然也有漏洞、联络处负责人当然应该负责任。但如果由此便把责任全部推给联络处及其负责人,就有将其当成“替罪羊”之嫌了。联络处并非“独立王国”,难道你们对其就没有监管?联络处负责人之所以为李果一路绿灯,还不是因为她贵为原区长大人的千金!否则的话,他们怎么就没有对一位农民的女儿“关爱有加”呢?甚至我还怀疑,这事儿的“主谋”并非联络处负责人,而是另有其人窃以为“原区长”的嫌疑就非常之大。不将事情彻查到底,反倒急吼吼地让联络处负责人“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是不是有点息事宁人、“丢卒保帅”的意味?
这年头,很多原本非常严重的事情,最终却往往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处理一两个倒霉蛋“意思意思”就算完了。并且类似事件还形成了一定的规律:如果事涉“官”和“民”,一般都由“民”来背黑锅;如果涉事者都是“官”,那么“谁官小谁倒霉”。
为啥总是“谁官小谁倒霉”呢?首先,这自然是保护干部尤其是保护领导的需要。但我估计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那就是维护“干部队伍的稳定”。现如今的官场利益链是一环套着一环,错综复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多事情如果深究,必然是一扯一串、一挖一窝。举个例子:村长出了事,如果深究就可能扯出乡长,深究乡长就可能扯出局长、县长……如此这般查下去,查到啥时候才是个头呢?于是乎,快刀斩乱麻揪俩最基层的倒霉蛋儿结案就成了心照不宣的惯例。
当然,“小官”为领导挡了枪子儿,领导绝不会忘记他的,也不会亏待他的。过几天等风头过了,就可以异地任职东山再起了,说不定还会捞个更肥的差事干干哩。有付出就应该有回报,乌纱帽也应当“按劳分配”嘛。(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