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碾压者”为何目中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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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2/2/24 8:50:08 来源:贵阳新闻网-贵阳晚报
凯里一名3岁半的男童,在其所居住的小区内,被一辆越野车撞倒后遭遇二次碾压,当场死亡。对此,越野车司机称自己并非故意。
这很难不让人想起刚过去不久的佛山小悦悦事件。这个年仅2岁的小女孩,当时也被同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当事司机也称自己不是故意的,以为是撞到了东西,而不是撞到人。
为什么会一再出现这样相似的“事故解读”——司机撞到了人,却意识不到自己撞到了人。一条鲜活的生命蹂躏于车轮之下,驾驶员是没看见淋漓的鲜血,还是没听见撕心裂肺的惨叫,抑或是感觉不到方向盘下有个肉团团的柔软物?
如果“是”,如果以上假定是真的,那么可以想见,司机的眼中没有生命,至少可以说,对生命很淡漠,从感官上、感情上来讲都很淡漠。因为淡漠,所以忽视,因为淡漠,所以没有感觉,连自己撞到了人,都可以做到“没感觉”。
如今培养驾驶员,方法很简单,考了驾照,练习熟了,就能上路。这样“批量”出来的驾驶员,掌握的无非是一些“术”的东西,操作技能熟了,也就是个“熟练工种”。可是,驾驶就是这么件简单活儿吗?要知道,驾驶员握的是方向盘,面对的却是活生生的人;就像老师,拿的是粉笔,演讲的对象却是学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驾驶员和教师一样,是一项面对人的工作,因而首先要明确一点——对人负责,这是上路前之必要。
假若驾驶员眼中没有人,心中没有人,那么,他会惧怕街头的花坛、行道树甚至是一块砖——因为这些障碍物有可能伤害到他的爱车呀——但他不会惧怕车前玻璃有一个人。因为,当车与人相撞的时候,最终倒下的,总是生命;而车轮,依然可以轻松碾过血泊。(梅花醉)
事件回放:
三岁幼童小区内被车撞 惨遭遇二次辗压(图)
http://www.qdn.cn/news/sh/201202/788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