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啃老的“啃老族”
资料图
在网上读到一个关于国内“啃老族”的材料,说啃老族年龄都在23-30岁之间,有谋生能力,却仍未“断奶”,往往衣食住行全靠父母,供养他们造成父母很大的经济负担。在城市里,居然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过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啃老族很可能成为影响未来家庭生活的“第一杀手”。看来,啃老族的问题不只是与父母同“住”,而是衣食住行全由父母来开销。
美国社会把家庭放在首要位置,但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在子女成年以后便告终结。在美国,成年后离开父母,却又搬回来与父母同住的年轻人被称为“回飞镖族”。回飞镖的形状有些像英文字母L,以前是澳大利亚原住民使用的一种武器,投出后如击不中目标,就能飞回原处,现在是美国人爱玩的一种户外玩具。成年子女到了该独立的年龄,离开父母以后,又再回家与父母同住,这一向被视为事业或人生不成功,是不甚光彩的事情。但是,近年来,回飞镖族已不再给人这种负面的联想。
搬回父母家住的美国回飞镖族也许会令人联想起中国的啃老族。啃老族一般自己没有或缺乏经济收入来源,在生活上依靠父母,成为父母的负担。正因为如此,谁家有啃老族的,父母为子女担心,而子女则因为找不到工作或不务正业闲居在家,情绪恶劣,行为怪戾,家庭关系也会因此恶化。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美国回飞镖族的生活状态与人们一般所说的啃老族其实大不相同。回飞镖族与父母同住,形成的大多数是一种对两代人互相都有利的经济关系。接受调查的回飞镖族(25-34岁)中,有48%是付房租给父母的,89%补贴父母的家用开支。至于因同住而与父母家人的关系,变好的占24%,变坏的占25%,而48%则是不受影响。当然,大多数与父母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年轻人并不是过着他们所向往的那种惬意生活,他们当中,有78%认为自己现在的收入还不具备这个条件。不过,那些没有搬回去与父母同住的同年龄段年轻人中,也有55%觉得自己的收入够不上惬意生活的条件。
美国人一般讲究经济独立,个人收入是一种隐私,父母与子女之间也往往如此。这种传统的独立观念使得父母与子女之间并不维持一种基于“亲情”的经济关系。由于经济不景气,回飞镖族与父母之间的经济关系维持得要比一般情况下长久。但是,就美国年轻人的总体而言,在25-34岁的受访人中,有38%说自己的经济状况与父母的经济状况有联系;有20%表示“不太有联系”;而41%则表示“毫无联系”。总的来看,经济独立的年轻人还是占多数。
与父母同住或因上学等原因暂时需要父母的经济帮助都不应该算是“啃老”。除此之外,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和经济帮助不应该成为子女在成年以后继续依赖父母生活的理由。英国作家巴特勒说,人生的许多不幸皆缘起于这样的家庭,“它过长地维持了家庭的联系,弄得家人勉强地而不是自然地生活在一起”。巴特勒是个老单身汉,他的话或有偏见,但又何尝不是一个旁观者清的真实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