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令扑克”管用吗?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着眼,进步总是在不断的试错过程中取得的,这基本算得上是一个常识,所以,各行各业至少在理论上都鼓励创新。不过,也必须承认,因循守旧也无处不在,故而创新往往也难免会遭遇到各式各样的点评、质疑乃至非议。最近的一个例子是,近日,广州警方在广东省首创“通缉令扑克”,就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和议论,赞弹兼备,很有趣味,值得一议。
媒体报道介绍,这是警方在追捕逃犯方式上的创新,筛选出54名身负刑事重案、大案的通缉犯,将嫌犯身份信息印制在扑克上并免费派发,希冀获得更多追逃线索,也是去年“清网追逃”行动的延续。其实,这种方式首创权在国外,当然,前不久南京也有类似举动,是以“三国杀”牌戏为载体。更早还可追溯到2005年,河南荥阳警方将15名嫌犯资料印刷在扑克上散发,当时被誉国内首创和拿来的“金点子”。
广州警方此举,至少跟荥阳警方一样,创意受到了部分公众的好评。但是,相较当年涉及荥阳警方举措的报道只强调好处,广州警方的“通缉令扑克”不但有市民肯定和赞扬,也有市民否定和质疑。其中,天河白领张小姐认为,“拿牌时看到这些坏人,再想到他们犯的那些血案,心里会比较压抑。”这想法就很出乎我的意料,我甚至猜警方也未必考虑到这一点,但是撇开邪不压正的传统思维惯性和警方正气凛然的职业特征,这种出自普通人、而且情感细腻的女性的个人感受和见解,不仅合情合理,也值得欢迎———我觉得比认为“通缉令扑克”寓治安于娱乐的看法更深刻,也更有价值。
前面说了,创新应当大力支持,甚至错了也不要紧。具体到“通缉令扑克”,优点显而易见。首先,无疑比传统张贴的通缉令关注度高、传播面广,既是形式的创新,也是工作方法的改善和观念的进步。其次,通过扩大社会影响,强化了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逃犯们无疑会因此更加胆战心惊。第三,据当年河南警方的介绍,“通缉令扑克”还大大节约了成本,本来最高3毛钱一张的通缉悬赏通告,印制成“通缉令扑克”每张仅需3分———不知现在广州这次省下来多少?
也许,关键在于“通缉令扑克”的实际效果。我琢磨了一下,觉得这也有两面性。其一,我愿意以平常心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创新。也就是说,只要“通缉令扑克”的效果,不输于在公共场所张贴的传统通缉悬赏通告的效果,我就会毫不犹豫地予以支持。其二,既然有国内外先行者,那么,“通缉令扑克”提供追逃线索的效果即使不能精确测得,大致的效用和可行性评估是可以获得的———就是不通过专业渠道,也可以从国外、南京、荥阳现在究竟有没有继续采用这种方法上略知一二。所以,广州警方在做决策时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让我感到好奇。(令狐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