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少女借同事手机遭拒 拳打脚踢后逼其脱光衣服
看女同事不顺眼,3名少女将女同事的手机抢走,还逼她脱光,将衣服扔到窗户外。
3名少女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16岁的小静、17岁的小玉、16岁的小云和15岁的小菲同在郑州一家KTV上班。
去年8月27日,小玉认识的一个朋友邀请她去安阳玩,小玉就拉上小云、小菲做伴。3人都没有手机,就打算找小静借手机用几天,但又担心借不来。小玉将想法告诉了小云和小菲,“反正瞧她不顺眼,如果她不借给咱们,咱们就揍她一顿。”
次日凌晨5时许,小玉3人从网吧回到住所后,向小静借手机,遭到拒绝后,小玉一把抓住小静的头发把她按到床上,3人随后一起对小静拳打脚踢,将手机抢走。
此时,天快亮了,小玉担心小静报警,逼迫小静自己脱光衣服,还把衣服从厕所窗户扔到楼下。怕丢人,小静当时没有报案,她多次打电话催讨手机未果。去年12月10日,小静向警方报案。当天,警方在郑州市一网吧内将小玉、小云抓获。去年12月12日,又在许昌将小菲抓获。
3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将手机还给了小静。不久,因涉嫌抢劫罪,3人被批准逮捕。
昨日,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人犯抢劫罪,小玉、小云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小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