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男子不满被辞放火烧厂获刑
在义乌打工的蒋某只因某种原因被工厂辞退后心存不满,竟放火烧掉了工厂价值30万元的设备和产品。近日,蒋某被义乌市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今年5月9日凌晨,义乌市苏溪镇一家制袜厂燃起了熊熊的大火。虽然消防官兵努力抢救,但依然损失惨重,工厂价值30万元的设备和产品被烧掉。
大火被扑灭后,该厂负责人李某进入现场察看,发现一个很不正常的情况,火源居然出现在发电机房和工厂大门附近仓库两个地方。李某据此认为火灾是人为造成的。曾在制袜厂工作过的温岭人蒋某进入了李某的怀疑“视线”。
李某告诉办案民警,今年4月14日,蒋某被制袜厂辞退后曾要求工厂给予半年工资作为补偿。但劳动部门调查后认定制袜厂没有责任,不需支付蒋某半年工资。为此蒋某曾以跳楼来威胁并打电话给李某说“不给钱会有报应的”。
听完李某的讲述,义乌警方准备传唤蒋某,而此时蒋某却投案自首了。蒋某向警方交代,他被辞退后一直心怀不满,决定放火烧厂给李某一个警告。5月9日凌晨,蒋某翻墙进入制袜厂,先后将发电机房和原材料仓库内的袜子废料和纱线点燃。接着,他又混在围观的群众中“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