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亩地6万买进130万卖出:燕山大学"炒地"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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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9/12/17 9:54:19 来源:南方报业网-南方都市报
[导读]“教育用地”变更“住宅用地”,6万元/亩收购———130万元/亩卖出
引发“炒地”风波的地块。
2003年,8个村庄3499亩土地被征用为燕山大学的教育用地,价格是每亩6万元+数千元青苗补偿费。
2007年7月,秦皇岛市规划局从燕大西校区用地划出438余亩调整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据是“市纪[2006]89号”文件。
之后前述地块被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每亩130万元的价格竞得,总价6亿多元。
寒风瑟瑟。工地上挖掘机、运输机、打桩机等机器一片轰鸣,建筑工人们来往穿梭其间。这是一处正在施工的房地产项目,立着“燕大西苑”大字的售楼处已运作多日。
杨波和几位老人,走上工地不远处的山头,指着正在立起的高楼说,“这里,是我们村的大田,都是好耕地。”
如今,大田已变成商住用地。几百年来生长玉米和苹果树的地方,高楼在拔地而起。2003年,经河北省、秦皇岛两级政府批准,包括后道西村520余亩土地在内,8个村庄3499亩土地被征用为燕山大学的教育用地。彼时,征地价格被以“支持教育”为名定价为每亩6万元。
今年11月10日,当隶属于燕山大学的燕大房地产公司在昔日的大田上动土时,村民们彻底愤怒了———原本声称将用于教育的土地,被官方以130万元每亩的价格出让。
秦皇岛市官方相关部门称,这一切都合理合法,燕山大学也强调学校不会做违法违规的事情。
但农民们对此并不领情,他们称自己是“地无一垄的人”,更让他们不解的是,本应保存社会良知的高校,却也加入了掠夺农民土地财富的行列。
孰是孰非?官方和校方与失地农民各执一词。
“曲线卖地”质疑
11月10日上午9时许,在掌声和鞭炮声中,包括燕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内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式宣布“燕大西苑”项目开工。
2003年,秦皇岛市政府从农民手中征用这一地块后,以教育用地划拨给燕山大学。2007年,这一地块悄然变为商业用地,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在上边盖起住宅楼。
始建于1920年的燕山大学,原隶属于国家机械工业部。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5年至1997年,学校整体南迁至河北秦皇岛市。1997年1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为现名。
2007年6月26日,秦皇岛本地媒体上的一则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广告,刺激了后道西村村民的神经。
公告称,原燕大西校区315712.96平方米土地,将挂牌出让,起拍价为125万元每亩,性质为住宅用地。这473余亩将用作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主要是后道西村此前被征用的耕地。
村民们拿着报纸找到了村主任杨波,“4年前6万征用我们的土地,现在他们要125万元卖了?”
后道西村全体村民委托村委会,向基层政府西港镇党委、政府递交了书面报告。据该镇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领导称,“村民认为燕大和政府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情绪较为激动。”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教育用地用作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性质必须先依法进行变更。南都记者获得的官方文件称,2006年,燕大向秦皇岛市政府请求将部分教育用地改为商住用地挂牌出让———以期解决该校过重的贷款负担和弥补西校区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
在2006到2007年期间,随着扩张和高校资源的整合,中国多所高校曾出现一波改变土地用途,采取所谓“土地置换”的方式获得收益,此举被媒体称为高校“卖地还债”风潮。
2006年8月,经秦皇岛市政府研究(市纪[2006]89号),同意对燕大西校区规划方案进行调整,通过调整规划用途变现部分土地资产。
2007年7月,按照“市纪[2006]89号”文件精神,秦皇岛市规划局从燕大西校区用地划出438余亩调整为房地产开发项目。
“市纪[2006]89号”文件是一份秦皇岛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在2006年8月14日,秦皇岛市政府召开由市规划局、房产局、国土局及燕大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会议原则同意燕大西校区规划调整方案,并要求政府原则上不在此处土地变更行为中收益。
据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秦国土资[2009]196号)文件称,市政府的决定完全是从支持教育,支持燕山大学西校区建设出发,也是从调整建设用地布局,集约用地角度出发的:“既解决了燕大发展资金不足问题,也符合当前的用地政策”。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然而,后道西村村委向秦皇岛市国土部门查询,得到的该宗土地由教育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依据,仅是秦皇岛市“市纪[2006]89号”文件,并未有省一级政府相关部门批文。
对于村民的质疑,秦皇岛市国土局副局长郑海林称,该宗土地用途变更,有相关符合程序的审批文件;对于规划变更,秦皇岛市规划局称得到了前述“市纪[2006]89号”文件支持。
燕大党办、校办主任杨晓峰则向记者强调,校方并未与农民直接发生联系。杨称,教育用地是政府向农民征用后划拨给学校,而改变部分土地使用性质,是政府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批,校方并未参与其中。
2007年7月27日,在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挂牌的前述地块,被包括燕大房地产开发公司等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以每亩130万元的价格竞得,总价6亿多元。
对于将划拨给高校的土地,通过招、拍、挂出让所得的土地出让金,国土资源部有相关规定,除了给校方相应的补偿外,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政策。
然而,秦皇岛市国土局的文件称,土地出让金“已按规定全额返还给燕山大学,专项用于西校区建设”。
后道西村的村民称,政府此举严重违背了当初征地的性质,而主动请求政府改变土地用途的燕山大学,被村民指称依靠政府部门倒手“曲线卖地”。
悬殊的价差,让农民们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