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家兽医站站长获刑后仍上班领工资
海南网消息 “我们福山畜牧兽医站原站长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已被法院判刑,但现在还在上班,还在领单位的工资。我们不明白,被判刑的干部为什么还能继续在单位上班呢?这不是视法律为儿戏吗?”12月21日下午,南国都市报接到澄迈县福山镇一位离休干部郑先生的投诉电话,郑先生希望记者能到福山调查,给百姓一个说法。
群众反映:站长被判刑仍上班领工资
21日下午,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福山镇,在一家茶店见到了离休干部郑先生。郑先生对记者说,福山畜牧兽医站原站长莫Z春因涉嫌贪污能繁母猪专项补贴款,被检察院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莫Z春取保候审。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听说法院已经对莫Z春进行了宣判,罪名是贪污。但现在莫Z春每天还在上班,在食检站负责检验猪肉,给检验合格的猪肉盖印章。
郑先生说,一个判了刑的干部,还在原单位工作,还领工资,对此当地群众议论纷纷。据郑先生介绍,莫Z春约在1996年前后进入福山畜牧兽医站工作,后来从副站长升为站长,任站长约6年。其在福山市场还开了一家兽药店,其弟弟也在畜牧兽医站工作。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支农惠农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侵农、害农犯罪案件办案力度,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莫Z春贪污能繁母猪专项补贴款一案,就是检察机关办理的一宗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代理站长:先说没上班后说上班
就郑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福山畜牧兽医站,在楼下碰到一名工作人员。记者问“莫站长在不在”时,该工作人员说现在不在,一般是在早晨至上午时间在办公室。
记者问道:“他现在还是你们单位的站长吗?”该工作人员说,现在莫Z春不是站长,有一位姓曾的是代理站长。当记者问莫Z春目前是否还在畜牧兽医站上班时,工作人员说,还在上班。就莫Z春因涉嫌贪污被法院判刑的说法,该工作人员说,听说了,好像是缓刑。
记者来到二楼,在一间办公室墙上挂着一个大镜框,上面是畜牧兽医站职工的相片。第一排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上面写着莫Z春,下面一行小字标明为畜牧兽医站站长。
随后,记者联系到代理站长曾X欢。就莫Z春是否还在上班的问题,曾X欢说,今年5月份接到澄迈县畜牧兽医局的通知,因经济问题,莫Z春被停职,后来再也没有来上班。记者提出要看那份停职通知,曾X欢说,当时只是上级部门来宣读了一下,他这里没有该通知。
曾X欢称,他原是该站的副站长,因莫Z春的问题,他开始做代理站长。曾X欢说,他也听说莫Z春的案子已经判了,是缓刑。对于曾X欢“莫Z春被停职后再也没上班”的说法,郑先生肯定地对记者说,莫Z春一直在上班,曾X欢在撒谎。
记者再次与曾X欢联系,称根据调查,莫Z春还在畜牧兽医站上班,希望他说实话。最后,曾X欢说,他的意思是,今年5月份起莫Z春被停职,是不再行使站长的职能了,但莫Z春还是畜牧兽医站的工作人员,当然要上班了。
就莫Z春是否被判刑的问题,曾X欢说,法院有没有下判决他不清楚,他没有接到通知。即使法院判了,莫Z春是否要被开除,不是他职权范围的事,这要到上级主管部门了解。记者向曾X欢要莫Z春的手机号码,表示想采访其本人,但曾X欢称“我不知道他的电话”。
畜牧兽医局:没有接到法院文书
22日上午,记者来到澄迈县畜牧兽医局了解情况。“我们都是新调来的,对莫Z春的案件不清楚。”记者在局长办公室见到了该局的何局长和陈副局长,两人表示,关于莫Z春是否因贪污被判刑,他们没有接到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就群众反映的莫Z春还在上班的问题,两位负责人均表示不清楚。
何局长说,假如澄迈法院已对莫Z春做出犯罪的判决,莫Z春就不能再工作。但畜牧兽医局没有接到澄迈法院的判决,即使开除莫Z春的公职,也要由澄迈纪委或人事部门负责,畜牧兽医局据此再做相应的处理。
何局长表示,该局将立即与澄迈法院联系了解情况。
澄迈县法院:今年7月已判决
随后记者赶到澄迈县法院采访。据一位审判官介绍,莫Z春经济案已于今年7月中旬判决,定罪为贪污。因莫Z春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将赃款全部退还,澄迈法院判处莫Z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记者在法院了解到,2007年3月至2009年1月,莫Z春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重复上报、不发放或不足额发放等手段,贪污能繁母猪专项补贴款共计11200元。在该案侦查期间,莫Z春陆续将赃款全部退还。
澄迈县法院一刑事庭的一名法官说,他们已将判决结果向澄迈县畜牧兽医局通报。
澄迈县组织部:应开除其党籍并免站长职务
莫Z春7月份被判刑后,为何相关单位不仅没有对其做出相应处理,而且他还能继续在原单位上班?当记者提出这一质疑时,澄迈县组织部一部门负责人很吃惊,表示自己是第一次听说此事。该负责人说,即使是判一年缓一年,也说明莫Z春已犯罪,莫Z春是党员,其所在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因其有犯罪行为,应开除党籍并免其站长职务。
澄迈县组织部的一名工作人员上网查询莫Z春的信息,在澄迈县国家干部档案里,没有莫Z春的资料,也就是说,莫Z春不是国家公务员,但其是党员,有公职是确凿无误的。
对此,澄迈县纪委一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纪委上周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他们要对莫Z春的身份进行核实后再做出处理。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海口分所的朱律师。他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犯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贿赂罪,已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以及被依法免予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莫Z春犯了刑事罪,应开除党籍及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