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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自称唯一开支是嫖娼(图)

 

 

    潇湘晨报2月5日报道  昨日,文强涉黑案进入第三天公开审理。质证从文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开始。文强家庭3090万余元财产、支出以及其中1060万余元来源不明财产的证据,都由公诉人逐笔举示。文强家总共拥有房产16套,遍布重庆主城。妻子周晓亚买保险就用了近240万,此外还四处放贷甚至多地藏钱。

    公诉方的指控称,文强家庭财产共计3094.465511万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1625.1464万元,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406.492045万元,其余的1062.827066万元财产,文强不能说明来源。

    钱哪去了?买房:最贵的仙女山别墅造价160万

    文强妻子周晓亚之前称,文强家只有8、9套房子。然而昨日公诉机关指控称,文强的房产升至16套。从文强夫妇在重庆渝北、渝中、沙坪、南岸等区的房产来看,遍布重庆主城,其中,价值最高的一套属仙女山修建的别墅,造价160万元。

    周晓亚供诉称,16套房产中,位于渝北区黄泥磅正和花园的房子,系用其表弟名义购买,加上在瀛丹集团预定的渝中区和渝北区的两套房子,3套房子都是背着文强买的。而这3套房子,其中两套现在都变成了烂尾楼。

    文强则辩解说,16套房产中包含了曾经在单位时,分配的经济适用房和集资建房,除此之外,大部分房产,自己不曾见过。文强的辩护律师称,单位为了给领导干部福利所分配的房产不应该算到其中,这并非文强自己用钱购买所得。

    那么周晓亚为什么背着文强买了这么多房子呢?检方列举周晓亚的证言称,是担心文强和自己离婚,所以“留条后路”。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周晓亚喜欢用笔记本记账,每一笔“进账”都有记录。

    嫖娼:付给强奸罪涉案女子12万“嫖娼款”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文强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17年(1992至2009),工资的收入总计是47.3万元,其妻子周晓亚的工资收入总计为34万元。同时,其装修三套房子共计136万余元、购买两辆汽车34万元的支出也被认定合法。

    对此,文强表示,在重庆期间的工资收入除去基本工资,还有绩效津贴以及破案奖金等收入,“每次破大案,都是有奖金的”文强表示,当初就在这个法庭(五中院审判庭),审理张君的时候市里的领导曾当场拍板“给了5万还是10万的奖金哦”。

    文强的庭前笔录称,他平时吃、穿、行、用,基本都不需要自己花钱,唯一支出是嫖娼,自1992年以来,在嫖娼上花了12万元。

    检方宣读这段笔录后,文强提出了异议。就此文强当庭表示,“如果你们说这是嫖娼款,我倒是乐于接受的,但是你们不是说这是给被我强奸的女子的么?”

    藏钱:蓄水池、办公室藏钱近千万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文强有现款2000余万,取自鱼塘。昨天,公诉方的举证称,有近600万元的现金来源并非鱼塘,而是在其一个远房亲戚的楼顶蓄水池。

    周晓亚的弟弟周泽新证言称,自2005年起,姐姐周晓亚就将部分现金交给其保管。2009年6月,周晓亚知道文强要出事,就让他把钱转移。检方举证称,根据查扣清单,共从蓄水池中起获人民币110余万、港币113万余元、美元57万元以及少量欧元和澳元。检方指称,2005年和2007年,文强先后将办公室内装有41万元的纸袋和装有270万元的旅行箱交给下属黄代强和袁元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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