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托屡遭查处密谋报复 探清路线围截杀死保安
广州日报消息 手下“医托”屡遭尽责的医院保安查处,“医托”头目产生报复的念头,请来其他“医托”摸清保安上班路线,在路上将保安残忍杀害。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在当地轰动一时的佛山中医院保安遇害案,近日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3名凶徒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10年。
“医托”被抓密谋报复
被害人谢建超被害时年仅33岁。2007年7月起在佛山市中医院当保安员,曾任保安员班长。他因在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的“医托”活动中表现积极,并扭送过“医托”到派出所,而遭到“医托”头目陈辉(另案处理)等人的嫉恨。据悉,就在谢建超被害前两日,他还抓了一个“医托”,并扭送到派出所处理。
谢建超为何会惹上“杀身之祸”,被告人吴园说出了其中原因:“我的老板陈辉和吕坤是‘医托’的头目,他们的‘医托’被中医院抓了,影响了老板的生意,陈辉和吕坤就指使我和其他几人对中医院的保安员进行报复。”
行凶过程:探清路线围截杀死保安
吴园称,2008年11月21日10时多,陈辉就叫他去摸底,找出谢建超的特征和上班路线。次日早上5时40分许,他和刘运生、曾希贤伙同另外3人(另案处理)乘坐出租车,早早来到禅城区丝织路佳华电器厂门前路段,等待谢建超上班经过。
经法院查明,当天早上6时许,经吴园在出租车上指认并指挥,刘运生、曾希贤等人下车围住正在骑自行车的谢建超。刘运生手持一把匕首刺伤谢建超胸部,曾希贤手持一把砍刀砍伤谢的右腿。作案后,吴园等人乘出租车逃跑。谢建超被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谢建超是被他人用刀捅伤胸部致心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供称,当听说保安死了后,陈辉拿出3000元分给6人,然后6人分别逃窜至上海、中山等地。案发后,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先后将6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庭审辩解:只想吓唬不想杀死保安
法庭上,吴园及其辩护人称,吴园是受陈辉指使教训被害人,只是想吓唬被害人,吴园没有带凶器和直接伤害被害人,事前也没有商量及分工,其他人的行为后果不应由吴园承担。
对此,法院查明,吴园明知同案人带了刀具等工具去伤害被害人,但其仍同案人去现场,指挥同案人伤害被害人,应对共同犯罪造成的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另一被告人刘运生的辩护人也辩解称,刘运生在本案中所起作用不大,不是本案的组织者和策划者,造成严重后果属于一时失手。经法院查实,刘运生受纠集参与犯罪,但刘运生积极实施犯罪行为,持刀捅被害人胸部,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不予采纳辩护意见。
一审判决:被判极刑刘运生不服上诉
近日,佛山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园、刘运生、曾希贤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刘运生死刑;判处吴园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曾希贤有期徒刑10年。
此外,3人还要连带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51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运生、吴园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现案件已经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