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被污蔑是“小姐” 2次遭施暴猛咬色狼手指
扬子晚报消息 41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女子江萍(化名),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她带着孩子与公公婆婆住在一起。邻乡55岁的男子李明发现她独居一屋,遂心生歹念,先后两次趁夜色闯进她的房间对其施暴,第二次遭施暴时,性格刚烈的江萍紧紧咬住李明的手指不松口,气急败坏的李明则击打其面部,并用力将手指从其口中拽出,导致江萍一颗门牙被拽脱落。
事情败露后,李明潜逃外地长达5年之久,去年11月6日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昨天上午,淮安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李明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04年7月的一天下午,李明路过江萍家门口时发现她正与公婆吵架,他进去劝架,得知江萍丈夫在外打工。在劝架时,他发现江萍所住房间只有门框,尚未装门,便产生晚上对其实施奸淫的念头。
当晚他趁夜深人静之时,翻墙进入江萍与公婆所住的院落里,顺利进入江萍所住的房间。
为防止被人认出,他先将电灯开关线拽断,然后用手掐住江萍脖子威胁她不许喊叫,强行对其实施奸淫后仓皇逃离现场。江萍碍于面子,在事发后选择了忍气吞声。
事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李明发现“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色胆更大,在当年8月6日晚,他再次以同样手段闯进江萍房间,就在他将其推倒在床上欲故技重施时,江萍一口咬住他的右手中指,见自己手指被紧紧咬住,气急败坏的李明用左手猛击江萍面部,江萍则死死咬住不松口。怕自己恶行败露,李明用力将手指从其口中拔出后逃之夭夭,让他想不到的是,他这一拔竟将江萍的一颗门牙拽落。
在李明逃跑后,受此大辱的江萍捡起掉在地上的门牙、捂着流血的嘴,连夜跑到派出所报案。接警后,警方对周围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时发现李明右手中指被咬伤,但他谎称是在上班时不慎擦伤。就在次日民警准备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李明已潜逃。
去年11月6日,潜逃长达5年之久的李明以为事情已经“了结”,便返回家中。他刚进家门,即被早已得知消息的民警抓获。
归案后的李明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辩称其行为是“通奸”,称江萍在浴室做“小姐”时就和他认识。经公安机关调查,李明所言纯属子虚乌有。在事实与证据面前,李明最后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