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阴阳结合”驱霉气 男子性侵7岁幼女获刑
据广西新闻网 因儿子屡次参加公务员考试均未如意,龙胜男子杨某认为是自家运气不好,于是听信了一本杂书的说法,要找童女来“阴阳结合”,于是对一名7岁的小女孩实施了性侵犯。2010年12月30日,杨某被龙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54岁的杨某是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居民,家里开了个小卖部。2010年8月6日傍晚,杨某一边看店一边准备晚饭。这时,7岁小女孩小芸(化名)来买东西,杨某给小芸装好了东西,又找了零钱,他见四周无人,突然把小芸抱进了小卖部的内室,对她实施了性侵犯。
小芸回到家里后,将此事告诉了父母,她的父母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次日,杨某被“请”进了公安局。当民警问他为何要干这种事时,杨某交代说,他并非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是因为自己的儿子这几年多次参加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都不错,但面试总是不理想,最后榜上无名,他认为自家运气不好。一天,他上街在地摊无意中看到一本杂书,上面说如果主人运气不好,可以通过“阴阳结合童子气”来驱除霉气,带来好运,于是,他便产生了用这种方法为儿子求好运的念头。
杨某认为,自己只是与小芸“阴阳”接触了一下,并没有对她实施暴力和伤害。办案民警告诉他,我国刑法对保护幼女的人身权利作了特殊的规定,只要双方的生殖器已经接触,就构成了强奸既遂。听了这番话,杨某才如梦初醒,但为时已晚。
2010年12月30日,杨某接到判决书后,痛哭流涕悔恨不已:“是迷信把我害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