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醉驾第一人被刑拘 醉酒并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昨日,记者从大荔县获悉,大荔县人屈普海因醉酒并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从而导致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目前,屈普海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成为渭南市因醉酒驾驶被刑拘的第一人。
据了解,5月10日16时许,屈普海和几名朋友喝酒后,驾驶朋友芦某的车辆,行驶至该县城西环路地运司门口倒车时,与孙某驾驶的丰田轿车相撞。事后,该县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检测,发现驾驶人屈普海有酒后驾驶嫌疑,办案民警当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检测显示屈普海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依法抽取屈普海血样,送经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屈普海血液中酒精含量超出醉酒驾驶标准将近一倍。同时经办案民警核查确认,屈普海属无证驾驶。5月16日,大荔县公安局依法对屈普海做出了刑事拘留的决定,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记者 黄艳 通讯员 邢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