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替女友"出气"当街捅死女老板一审获死刑
中广网重庆7月20日消息 认为女友上班受欺负,“讨说法”当街十余刀捅死女友的老板。今天,因犯故意杀人罪,许世贵(化名)被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赔偿原告近15万。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许世贵的女友吴娟(化名)到重庆涪陵区一火锅店当服务员。同年12月21日晚10时许,许世贵在其女友打工的火锅店酒后滋事,以在该店上班的女朋友吴娟被同事欺负,工作比其它服务员辛苦为由,对火锅店的服务员王某进行打骂。
该火锅店女老板陈玉闻讯后赶到火锅店了解情况,在与许世贵交涉过程中,许世贵认为陈玉说话有点“冲”,伤了他面子,即持随身携带的猎刀对陈玉的胸、腹部乱捅乱刺。
陈玉受伤后到火锅店隔壁烟摊处准备打电话报警,许世贵又追上前对陈玉捅刺数刀,然后逃离现场。陈玉后经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陈玉系全身多处刺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作案后,许世贵先坐中巴车逃到重庆长寿区,之后又坐大巴车到了重庆主城红旗河沟。几天里,他在渝北龙溪镇周围东躲西藏,晚上露宿街头。直到身上的钱快用尽了,许世贵知道自己逃不掉,就决定自首。2010年12月26日,许世贵先到一理发店洗了头,在一地摊买了件夹克将作案时穿的西装换掉,并将西装扔到一个天桥下面。当日晚17时30分左右,许世贵到重庆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人和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世贵虽有自首情节,但其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许世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丧葬费共计人民币149932.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