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拿走同事煮花生起争执砍死2人
京华时报讯 河北男子宋利海,酒后与杨某及陈某发生纠纷,在多次被二人殴打后,宋利海持刀将二人砍死。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宋利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检方指控,2010年7月10日12点左右,在大兴区黄村镇红楼东巷西口路北侧,宋利海因琐事与陈某、杨某发生争执,并被二人殴打。后宋购买两把菜刀返回现场,将陈、杨二人砍死。据死者家属透露,宋利海与两名死者之前就认识,三人在一起打零工,此前并无矛盾。
宋利海称,事发当日中午,他曾与杨某一同喝酒。酒后同乡再叫他出去喝酒时,他顺手把桌上杨某买的一包煮花生带走,二人因此发生冲突。随后,他被杨某及陈某多次殴打。于是宋利海去市场买了两把菜刀和3瓶白酒,准备找二人协商。宋利海称,菜刀用于自卫,白酒则准备用于向二人道歉。
不料协商时,二人再次殴打了宋利海,于是他便持刀将二人砍死。事后,宋利海欲自杀,周围群众报警。法院认为,宋利海原本应判死刑,但鉴于两名死者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而判处宋利海死缓,并同时赔偿两名死者各6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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