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娘收下16万元彩礼后人间蒸发 未婚夫起诉
法制晚报讯 21岁的小陈和女友小丽定下婚约后,应女友要求小陈家付了16万彩礼,不料没过多久女友便从家中离家出走,没了音讯,小陈只好起诉要求返还。
记者上午获悉,密云法院判决小丽返还这笔彩礼钱。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小陈和小丽是河南老乡,两人都曾从河南老家到北京打工。2009年7月,小陈和小丽经人介绍相识,21岁的小陈比女友小1岁。
小陈回忆说,他和小丽是一见钟情,两人相识不到2个月便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而小丽当时提出了一个特别的要求:必须要给她16万元做彩礼才答应嫁给他。
虽然自己的家境不算富裕,但小陈想到两人感情很好,而且结婚也是早晚的事,便和家里商量后,凑出了这笔娶媳妇的钱,定下了这门亲。
2010年1月,刚把婚事定下来的 “小夫妻”开始了同居生活,由于两人年岁还都小,按家乡的习惯,两人也并没马上进行婚姻登记,但对外已按夫妻相称。
小陈本想结婚后,就和妻子一起继续在北京打拼,但让他没想到的是,2010年4月,“小两口”就因一点琐事发生了争执,小丽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当小陈意识到“未婚妻”并不是一时赌气时,开始苦苦寻找,但发现“未婚妻”已人间蒸发。
●法院判决 未办理结婚登记 应退还彩礼
无奈之下,小陈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书中,小陈要求法院判决小丽返还他16万元的彩礼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丽和小陈虽有婚约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陈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小丽返还小陈彩礼16万元。
据悉,案件审理过程中,小丽一直没有出现,法院只好进行了缺席审理。
在判决生效后,小丽也始终不肯露面,也不肯按时履行判决内容,小陈随后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据悉,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