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总工会关于选调干部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州委组织部和州编办同意,黔东南州总工会需选调干部1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干部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拟选调干部1名。
二、组织领导
成立选调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州总工会选调干部工作的组织实施。其名单如下:
组 长:姜永能
成 员:吴清德、王树英、白忠祥、周忠良
三、选调条件
根据州总工会工作的实际,选调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州各级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30日后出生),中共党员。
4、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开拓进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5、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综合文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6、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需填写《黔东南州总工会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纸张规格16k,样表附后),连同报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到黔东南州总工会办公室(203房间)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855—8261139。报名时间:2011年7月30日—8月10日。
(二)资格审查。对照选调条件进行审查,对填报个人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数达3人(含3人)以上方可进行选调。
(三)考试。①笔试:就公文写作、工会业务等知识进行书面测试。由州总工会选调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出题。②面试:对笔试前3名的进入面试。由州总工会选调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四)组织考察和提出拟调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五)党组和主席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选调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调入人选,党组和主席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调入人选。
(六)体检。对党组和主席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调入人选进行体检。
(七)公示。对调入人选在调出和调入单位分别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办理调入手续。将有关材料报请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干部必须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选调干部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选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测试试题、评分、考察等情况。
黔东南州总工会
201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