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error page
鍙兘鏄鍒犻櫎浜嗭紝涔熷彲鑳芥槸鎮ㄨ緭鍏ョ殑缃戝潃涓嶅銆傝灏濊瘯璁块棶棣栭〉
您现在的位置: 黔东南信息港 >> 县市 >> 镇远 >> 正文

镇远原县委书记一审判13年(图)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投稿QQ:449315
时间:2008-5-28 来源:贵州都市报 点击:

手机访问 WAP网址 http://wap.qdn.cn


 

  金黔在线讯  5月27日,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镇远原县委书记黄保勤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其两罪总刑期1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3月至2005年12月,黄保勤在担任镇远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镇远县单采血浆站站长陈登富、镇远鼎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镇远县人民医院等个人或单位谋取利益之机,先后单独或伙同其妻王质莹(另案处理)非法收受、索要陈登富、蒋华、任贵远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7万元。

  法院同时查明黄保勤现有家庭财产2210787.45万元人民币、5692.99美元、886.56欧元,扣除黄保勤家庭合法收入以及收受的67万元贿赂款和74300元违纪款,尚有951279.64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一审法院认为,黄保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规定,利用其担任镇远县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要人民币67万元,已构成受贿罪;黄保勤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对951279.64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黄保勤以借为名向镇远县单采血浆站站长陈登富索要30万元,属索贿,依法应从重处罚;黄保勤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待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其收受蒋华、任贵远贿赂的事实,同时黄保勤在案发后能退清大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黄保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总刑期1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2)黄保勤受贿犯罪所得赃款67万元人民币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赃款人民币951279.64元予以追缴。(3)非法所得74300元予以没收。(4)所欠赃款继续追缴。

  一审宣判后,黄保勤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作者  寇启伟)

 


新闻、信息、资讯 黔东南门户网站·黔东南信息港-建设数字化的黔东南
网站建设、网上推广、软件开发 Tel:0855-2100818、8222000

尚无数据

尚无数据

尚无数据

尚无数据
尚无数据
我要评论】 【我要订阅】 【我要投稿】 【我要纠错】 【字体:  责任编辑:李丽娟
更多关于 的新闻
 ■ 网友评论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  
  黔东南信息港新闻图片推荐
 
推荐资讯
视频看房
租房售房
招聘求职
跳蚤市场
生活美食
精彩推荐
百姓呼声曝光台
404 error page
鍙兘鏄鍒犻櫎浜嗭紝涔熷彲鑳芥槸鎮ㄨ緭鍏ョ殑缃戝潃涓嶅銆傝灏濊瘯璁块棶棣栭〉
404 error page
鍙兘鏄鍒犻櫎浜嗭紝涔熷彲鑳芥槸鎮ㄨ緭鍏ョ殑缃戝潃涓嶅銆傝灏濊瘯璁块棶棣栭〉
推荐专题
404 error page
鍙兘鏄鍒犻櫎浜嗭紝涔熷彲鑳芥槸鎮ㄨ緭鍏ョ殑缃戝潃涓嶅銆傝灏濊瘯璁块棶棣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