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成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
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人民调解是各级党委、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钮带,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发挥人民调解便民、利民、快捷的特点和优势,及时有效调处和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近日,从江县司法局与交警大队联合成立了从江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标志着人民调解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新模式在我县正式启动。该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由交警大队、司法局相关领导组成,成员由司法局、交警大队相关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
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是依法进行公开、公正、公平调解;二是协助当事人及有关部门履行交通事故抢救费用的预付义务,保障交通事故伤者的有效救助;三是督促当事人履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中的给付义务及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等。同时调委会还为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效对接,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效率,充分整合公安司法资源优势,节约行政成本和当事人诉讼成本,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新机制,有利于将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系统内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开创从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