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新农合补偿报销比例提高
据从江县政府办消息 从江县从2012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了全县新农合补偿报销比例,新农合医疗补偿机制不断完善,基金使用率和农民受益水平显著提高。
根据2011年基金运行情况和2012年度筹资标准,该县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适当调整了新农合补偿报销比例。一是提高一般病门诊比例。县内医疗机构一般病门诊报销不再设起付线,补偿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500元。二是提高慢性病门诊补偿。慢性病患者在州内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70%,不再设起付线,补偿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2000元。三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及补偿封顶线。封顶线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乡级卫生院报销比例从85%提高到90%;县级报销比例从75%提高到80%;省、州报销比例从50%、60%统一提高到70%;省外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四是增加单病种。将艾滋病、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纳入单种病报销范围,住院报销比例按县级比例(80%)执行。五是减免高寿老人看病费用。凡在80岁(含80岁)以上的老年参合患者,其看病住院产生费用按100%比例报销(以身份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