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二次补偿政策好 惠农政策暖民心
随着新农合规范化管理的加强和筹资标准的提高,从江县2011年12月底新农合统筹基金有了结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新农合基金管理政策,合理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参合农民最大受益,经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2011年度该县所有参加合作医疗且住院看病自付费用达到1000元以上的参合农民给予二次补偿,比例为自付费用的40%。
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核、公示、再审核、再公示等程序后,截止2012年4月9日二次补偿资金已“安全、有效、全额、及时”的划拨到参合患者的“一折通”上。据悉,此次二次补偿受益人达3132人次,补偿资金为453.21万元。
新农合二次补偿的实施缓解了从江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对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更好的服务惠及群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促进了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更好更快、又好又快的发展。(杨汉堂 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