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富士通笔记本半年修三次
导读:消费者要求换货 售后以故障达不到“国家标准”为由不给换
本报讯(记者 陈佳佳 见习记者 吴静)“花两万元买的笔记本电脑,才用半年就修了三次,想换机却遭售后拒绝。”最近福州郑先生为他那台两万元的富士通笔记本电脑头疼不已。
今年4月,郑先生在福州某商场花了两万元购买了一台富士通笔记本电脑,型号为T5010。可没想到在接下来的半年里,这台高端笔记本不仅没让郑先生享受到“高端”服务,而且还麻烦不断。
郑先生介绍,机子在使用了三个月后,内置的摄像头开始断断续续不能正常使用。在坚持了一个月后,摄像头功能彻底不能使用。郑先生只好到位于福州群众东路的富士通笔记本服务中心维修。经鉴定是摄像头出现不稳定问题,服务人员进行了调整维修。
可是维修完才两个多月,10月底,笔记本的摄像头就直接“罢工”了,无法开启该功能。这次售后给郑先生更换了个新的摄像头。就在郑先生拿着换了新摄像头的笔记本回家的第二天,在重装了系统之后,发现电脑的手写屏出现无法输入的状况。
“半年内这么频繁出问题,不得不让消费者怀疑笔记本的质量是否过关。”郑先生认为不停地出现故障是笔记本存在质量问题,他要求售后给自己换货。
对于郑先生的要求,售后的答复是达不到换机条件,不能更换。
“这三次故障都只属于普通的故障,而国家三包规定,要出现性能故障,维修两次后仍无法使用才能换货。”为郑先生维修电脑的富士通福州售后服务中心钟工程师表示,笔记本的故障达不到“国家标准”。
福州富士通笔记本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刘经理也表示,该服务中心只是富士通笔记本电脑的委托售后点,常规性问题处理和常规性的零件更换,售后点有决定权,但像换机这样的问题,就要请示富士通上海售后服务部,而总部的回答是达不到换货条件。
对此,记者昨日联系了位于上海的富士通售后服务总部,该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倪小姐介绍,国家规定的换货条件有两个:一个是笔记本在售后15天之内出现国家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一个是保修期内,产品出现国家三包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而这两次维修是指更换零件,到目前为止,郑先生的电脑只更换了一次零件,并且更换的摄像头并不在国家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之中,所以达不到换货要求。”倪小姐表示,考虑到郑先生购买笔记本的时间不久就出现故障问题,富士通愿意为郑先生适当延长保修时间。
郑先生对此表示不能接受。“一台花了两万元的高端笔记本,半年内坏了三次,只能得到适当延长保修期的服务吗?”对于郑先生的疑问本报明天将继续关注。
花了两万元的高端笔记本,才用半年就修了三次,您是否遇到过类似的烦心事,或者对此有何想法,都可拨打本报的消费热线1359939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