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假日工资该如何算?加班付3倍工资
本港讯 (记者 李丽娟)今年的10月3日既是祖国成立60周年又喜逢中秋月圆日,因此今年的国庆节放假与往年有所不同,那么劳动者如果在这一天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怎样支付加班费呢?
根据国务院安排,由于今年国庆节假日和中秋节的连续,将会有长达8天的假期。其中,10月3日既属于公休日(星期六)又属于中秋节的法定假日,且还处于国庆节的法定假日中,由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其他法定节假日不能相互冲抵,那么10月3日那天作为法定假日和公休日重叠后,就应当串休两天。
因此,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加班费应按照我国《劳动法》第44条之规定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一、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假日,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假的应按当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二、10月4日、10月5日为公休日,安排加班且不能给予补休得,应按200%支付加班费;
三、10月6日为中秋节调休,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假的应按300%支付加班费;
四、10月7日、10月8日属于对9月27日、10月10日公休假的调休,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假的应按200%支付加班费。
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因此,为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和投诉:可以拨打劳动者保障热线电话;直接到凯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