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上千名在校生成黑户
正在念初二的儿子因无学籍在校当了一年多的“黑户”学生,眼看今年会考逼近,这让作为家长的黄璇婷心急如焚。在福建省泉州市的两所民办学校———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学校,像黄璇婷儿子这样无学籍的“黑户”初中生上千人。
黄璇婷来自泉州市下辖的县级市石狮市。黄璇婷告诉记者,近几年,像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学校这样的民办学校,优秀的学生扎堆,升入好高中的比例很高,因此,家长们不惜每年掏1万多元学费,想方设法把孩子送进这两所“名校”念书。
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位于泉州市中心城区的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学校,分别是两所省一级达标中学———泉州一中、泉州五中于2001年实行高、初中分离后,由社会力量与两所学校合办的市直民办中学。
让黄璇婷的儿子成为“黑户”学生的是泉州市教育局2007年9月下旬发出的一份通知。这份红头文件对两所民办学校2007年初一部分学生学籍不予确认。同时规定,这些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任何学科竞赛,不得报考泉州市区一级达标高中。
截至目前,两所学校没有学籍的初中生上千人,其中泉州实验中学有700多人,泉州外国语学校有400多人。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郑文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学校之所以有那么多学生没有学籍,完全是严重违规招生行为造成的。它们的违规行为还扰乱了当地正常开展的‘小升初’义务教育。”两所民办学校自2001年以来一直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初一新生,这种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
然而在2006年前,泉州市教育局对这两所民办学校的招生考试行为没有采取处罚措施。
2008年,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学校暂停提前举行考试方式选拔初一新生的做法。这两所民办学校的管理者认为,他们的招生方式有法可依,泉州市教育局作出的处罚是行政越权行为。目前各地民办学校种类繁多,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是否有承担义务教育的义务,在这一问题上,无论《义务教育法》,还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均未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