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职务犯罪 最高可奖20万元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规定》明确了救济渠道,举报人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可以提出复议或者复查请求;进一步充实完善了举报保护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方式、数额。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给举报有功人员颁发奖金。因数额巨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规定》对每案的奖金上限作了限制,规定每案奖金数额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可以在20万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