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醉酒后猥亵两女孩被判入狱六个月
5月15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强制猥亵妇女案。刚满24岁的小伙子邓晨在一次酒后踹门进入两名女孩家中,强行猥亵了她们。
今年1月4日凌晨1点左右,喝得醉醺醺的邓晨来到成都市金牛区一处居民房的三楼,强行踹门进入了一间房间。进屋后,他冲到床上用身体压住房主小严和小刘,采用亲吻和扣摸身体等方式强行猥亵了两名女孩,后被闻讯赶到的群众抓获。
邓晨被挡获后,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对他做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数天后撤销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4月14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对邓晨提起了公诉。
在法庭上,邓晨的辩护人提出被告在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头脑不清醒,而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且系初犯,请求法院从轻对其作出处罚。
金牛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邓晨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方式强行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同时,法院采纳了邓晨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半年。
(曾燕伶 金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