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新农合参合率达90.28%
笔者从锦屏县有关部门获悉,截至目前,该县共征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901.64万元,应参合农民199734人,实际参合农民180328人,参合率达90.28%。
锦屏县在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农民自愿、足额缴纳”的原则,在征收工作前广泛进行政策宣传,严格实行“县、乡、村”三层责任包干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督查与信息反馈,严格奖惩,对五保户、残疾人、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由民政、计生等部门代缴参合资金,资金征收工作全面推进。(唐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