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五措施”落实水上交通生产安全工作
笔者从锦屏县地方海事处获悉,2012年,锦屏县以安全科学发展为理念,“五措施” 落实水上交通生产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干部水上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切实肩负起安全使命。紧紧抓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放,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抓住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不放,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将工作重心进一步侧重“事故防范”,重点抓好交通运输、消防两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三是深入持久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四是重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重点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同时,继续强化农村和山区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派出所和交通协管员作用,强化重点时段和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管控,认真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逢场”“逢节”上路必查制度和农村道路安全包保责任制,严厉打击“三无”、“三超”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五是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两库”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应急处置,提高安全救援水平,有效防范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唐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