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实施农村消防“电改”工程
为切实加强黎平县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农村用电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黎平县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县农村50户以上自然村寨的“电改”工程,筑牢全县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
目前,黎平县农村住房绝大多数为木质结构,居住密集,极易引发火灾,加上农村电源线路普遍老化,乱拉乱接,接头未错开、裸露、松动,大量家电入户后负荷过大,乱用铜线、铝线、铁丝替代保险丝,电改材料低劣和使用伪劣家电等消防隐患十分突出,随时可能引发用电火灾。因此,该县决定通过实施农村消防“电改”工程,从根本上消除引发用电火灾的隐患。
为做此项工做,该县制定了《黎平县农村消防“电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县级领导、县直机关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村干部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由乡镇党委、政府统筹安排,县公安、消防、安监、质监、供电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严把“电改材料”和“安装技术”两大关口;采取 “农户出资,村民统一购买,村民投工投劳等方式组织实施“电改”工程。“电改”工程实施时间为:今年将重点实施268个10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2012实施380个50至100户的自然村寨,2013年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方案》同时还规定:县委、县政府对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和村寨给予5000至20000的奖励;对不完成任务的乡镇将给予5000至8000元的处罚,同时按有关规定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唐学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