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县城总体规划通过省人民政府审批
4月25日,《黎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正式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为该县规划管理及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侗乡黎平的中心县城绘就了宏伟的发展蓝图。
黎平县县城规划区为北至高屯镇的下乌鸦、江家屯,东至枫树屯水库、五里江水库、附郭水库西侧,南至德凤镇矮枧,西至德凤镇的三什江、石龙山以东及八舟河以东第一重山脊,包括德凤镇大部分区域和高屯镇部分区域,总面积145平方公里。黎平县县城用地发展方向为往北和西北方向发展为主,往南适度拓展,老城区以优化为主。规划年限近期为2009至2015年,远期为2016至2030年。
《总规》确定以具有侗族文化特色的专业化国际性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区域次中心城市为性质;人口规模到2015年为10万人,2030年为20万人;用地规模到2015年为949.2公顷,2030年为1977.1公顷,用地总体布局为“一轴四区八组团”带形组团式的城市空间布局,规划人均建设用地面积98.9平方米,人均居住用地28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10.6平方米。
《黎平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于2007年1月开始启动,规划编制单位为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朱晓兰 吴兴文 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