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检企合作实施城乡电网改造阳光工程
据雷山县政府办消息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后续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检企合作实施城乡电网改造阳光工程,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09年9月11日上午,经过周密策划,充分协商,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与雷山县供电局举行了“检企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检企合作协议”框架下,制定了《雷山县人民检察院、雷山县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与雷山县供电局关于在电网建设项目中加强检企协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雷山县“检企”合作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以“检企合作”为平台,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将教育、预防放在首位,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筑牢反腐防线,确保雷山县城乡电网改造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廉洁”的阳光工程。